李红现在8岁,在她两岁时因患感冒住院,由于李红对青霉素过敏,医生决定给李红用红霉素治疗,因为对红霉素过敏的人极少,医院在没有对李红进行过敏试验的情况下,就对其使用红霉素进行静脉滴注。输液的过程中,李红发生了过敏反应,由于是晚上,医生处理不及时,使李红的视力受到了严重损害,几乎完全丧失。从事故发生到现在,李红的父母一直在找医院进行交涉,至今没有结果。于是,李红的父母委托在县政府工作的姑父为代理人将医院告上法庭。李红的父母提交给法院的授权委托书中写明“全权委托”姑父“代为一切诉讼事宜”。
问题:(1)列明本案的诉讼参加人。
(2)本案的委托人是谁?为什么?
(3)李红的姑父是否可以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?为什么?
(4)如果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,李红的姑父的代理权限如何?